鄂建办〔2019〕1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省住建系统“效劳企业提质年”运动实施计划》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情况,引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新型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和设备,增进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生长,凭据《民用建筑节能治理划定》(建设部第143令)、《绿色工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生长计划》(鄂建墙〔2017〕3号)和《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治理细则》(鄂建〔2004〕45号)的有关划定,我厅决定在全省规模内面向社会果真征集《湖北省建筑节能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2019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推广应用类
在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建造和使用、革新历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接纳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有效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质料、技术、装备。
主要包括:建筑保温隔热技术与产品;节能门窗、幕墙及其保温隔热密闭质料及应用技术;遮阳、通风、余热接纳设备及其应用技术;空调制冷、供热采暖设备及其应用技术;节水技术和产品;节能灯具、节能电梯及其应用技术;天然采光技术和产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和产品;建筑节能检测、监测、统计、测评技术和产品;新型墙体质料及生产应用技术;绿色建筑质料及应用技术;绿色建筑计划、设计、建造和评价技术;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绿色建筑设计、建造技术和产品(部品);近零能耗建筑建造技术;既有建筑绿色革新技术等。
(二)限制和禁止类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产颐魅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已经落后的一些技术、设备、产品和质料的使用规模及使用时间加以限制;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生长要求,阻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且已有替代计划的技术、设备、产品和质料列为禁止使用。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已明令限制或禁止使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修订后,与新修订的技术标准不相切合的;不切合国家和省产颐魅政策的;不可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宁静的;降低建筑节能效率的;阻碍新产品推广应用与技术进步的;其他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的。
二、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事情面向全省果真进行,各有关部分、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均应加入此次征集运动。
请划分将申报表及意见建议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反响至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四、目录体例
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卖力将征集的内容汇总,由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最后体例宣布目录。
五、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联系人:胡雷 电话:027—87822340
邮箱:hbsqgk@163.com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5号 邮编:430071
附件:
1.建筑节能推广使用产品、技术和设备申报表
2.建筑节能限制、禁止使用产品、技术和设备申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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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12-2898222,1390729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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